公告
新增日本至台灣集運路線:空運(經濟型)
相關限制同目前空運規定。
航班安排
每週六航班,每週四 15:00 截單*(付款完成)。
其他說明
- 秤重重量*3倍=>材積重量,則不計算材積重量,超出的材積重量則額外計算
*例如 a.秤重重量 3 公斤,材積重量 5 公斤,則只計算 3 公斤運費。
b.秤重重量 3 公斤,材積重量 10 公斤,則計算 4 公斤(3+10-3*3)運費。 - 視情況對包裹進行縮小材積打包。
- 截單係指打包完成並完成付款,因打包約為一個工作天,建議於週三 9:00 前申請打包回台建議提前一天申請。
空運(經濟型)
NTD220/公斤
- 包稅金
- 免費合併包裹
- 週六航班,每週四 13:00 截單
- 不計材積重量**
- 最低運價 3 公斤
價格
220 NTD/kg (包稅)
(最低運價為 3 公斤)
1.若選擇簡易或正式報關,則稅費自付。 2.若若報關時海關要求轉正式報關或遭退運,相關費用自付。 4.單箱最長邊超過150cm,需酌收 100NTD 處理費。****截單係指打包完成並完成付款,建議提前一天申請。 **空運(經濟型)之秤重重量*3倍<=材積重量,則不計算材積重量,超出的材積重量則額外計算(例如a.實際重量 3 公斤,材積重量 5 公斤,則只計算 3 公斤運費。b.實際重量 3 公斤,材積重量 10 公斤,則計算 4 公斤運費。),視情況對包裹進行縮小材積打包。
備註